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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弗兰克·里布继承父亲成为达能集团ceo。 同年,达能投资4300万美元,与孩子哈哈建立了5家合资企业,达能获得51%的所有权。

2007年4月,法国达能企业最近试图以40亿元的低价收购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企业总资产56亿元、2006年利润达到10.4亿元的其他非合资企业51%的股权。

2007年4月5日,博哈哈召开董事会,认为合资合同条款不平等。 宗庆后的反击说,双方的合作需要平等互利的合作。 如果你以这种态度和我们说话,我会停止和你合作。 “由于当时的商标、企业品牌的意思不明,瓦哈哈的迅速发展陷入了可以精心设定的圈套。 ”。 宗庆后关于当年签署的合同,后悔说:“由于本人的无知和失业,给瓦哈哈企业品牌的迅速发展带来麻烦和障碍,现在亡羊补牢的话,会对公司和国家有罪。”

【财讯】达能娃哈哈达成和解

2007年5月9日,达能亚洲及其全资子公司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正式提交了8项仲裁申请。 为了这个手续,达能聘请了擅长仲裁业务的英国富而德法律事务所,具体负责其仲裁事务。 上述仲裁由达能亚洲作为外国股东的直接持有人提出,包括共计8项仲裁申请。 其中,七项仲裁都是合资公司的外方股东对中方股东提出的仲裁。

【财讯】达能娃哈哈达成和解

比较达能的仲裁要求和起诉行为,瓦哈哈说:“我们必须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寻求公正,不仅积极应对斯德哥尔摩、美国的诉讼,还必须提出反诉要求……我们掌握着他们确凿的违法证据。” 杭州哈哈集团企业于1996年4月和1997年9月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要求转让哈哈哈商标的报告》和《关于转让哈哈哈哈注册商标的报告》,要求将该企业名称的200多件注册商标转让给合资企业杭州哈哈哈食品有限企业

【财讯】达能娃哈哈达成和解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5月21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杭州仲裁委员会关于撤销裁决书的达能申请。 迄今为止,在达瓦之争中,“瓦哈哈”商标的所有权问题平息了,“瓦哈哈”商标属于杭州瓦哈哈集团的所有

达能和娃哈哈集团2009年9月30日宣布,双方达成友好和解,达能同意将各达能-娃哈哈集团合资企业51%的股权卖给中方合资伙伴。 和解协议完成后,双方结束与双方纠纷有关的所有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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