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31字,读完约1分钟

人民日报北京4月25日电为了更有效地支持国际社会共同应对全球公共卫生危机,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5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

《公告》明确规定要加强非医用口罩的出口质量监管。从4月26日起,出口的非医用口罩应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商务部确认已获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名单,市场监管总局提供非医用口罩不合格产品和在国内市场查处的企业名单,非医用口罩出口企业必须提交出口商和进口商共同提交的电子或书面声明,以确认产品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进口商接受采购产品的质量标准,并且不将它们用于医疗目的。海关根据商务部提供的企业名单,对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提供的企业名单的产品进行审核放行。对于4月26日之前签署的采购合同,出口申报必须以电子或书面形式提交给出口商和进口商。《公告》还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医用材料出口秩序。(凯莉,杜海涛)

三部门: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

《人民日报》(2020年4月26日,04版)

责任:叶壮

标题:三部门: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

地址:http://www.5xnr.com/teqjk/18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