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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召开的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东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明提出,上海正处于转型发展阶段,区级财力不可能保持高增长,区级隐性债务问题不容忽视。 “我们的投资是由提前的债务支出驱动的,无形部分应该得到高度重视。”李明告诉《中国商报》记者,从2014年开始,上海所有地区在编制预算时,都应该设立地区财政偿债基金。 数据显示,2012年前三季度上海各区县财政收入平均增长率为4.9%,明显低于2011年25.7%的平均水平。与此同时,上海各区县均下调了对2013年经济增长率、财政收入等核心增长指标的增长预期。 国家审计署2011年发布的全国地方政府债务审计结果显示,从债务偿还年度来看,2010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中,2011年至2013年到期的债务分别占总额的24.49%、17.17%和11.37%,约占总额的53%,也是地方政府债务偿还的高峰期。 上海市金融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上海将按照“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体制,建立分层次的政府债务偿还准备金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管理的监控机制,不断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目前,上海已经建立了市政府偿债准备金,资金来源是地方财政盈余收入。 根据《上海市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全市本级财政收入超预算172亿元,安排市政府偿债准备金56.7亿元,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券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等市政府债务。李明告诉记者,区级财政隐性债务需要认真对待。“我认为这个机制(区级财政偿债基金)不应该首先建立。我认为有一些隐藏的担忧。”关于区级财政偿债基金的来源,李明说,可以规定上缴区内国有企业的部分利润。在初始阶段,考虑到各区不同的财务状况,区内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不同,上缴利润的比例可以灵活处理。“建议税后利润在5%到15%之间,这由各地区决定。” 李明说,一旦区级财政偿债基金机制建立起来,除了国有企业的利润外,后期还可以增加一些其他的资金来源。李明说,使用区级财政偿债基金应该明确用于解决隐性债务的相关费用。收入逐年计入家庭,支出逐年转出,余额留存;审计部门应同时制定相应的审计规则,进行年度项目审计;区人大监督基金结余。 李明认为,这种方式一方面有利于国有企业的利润,另一方面使国有企业的利润分配和国有资本的再分配更加优化。 上海市政府的最新工作报告指出,2013年,上海将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建立国有资本合理流动的常态化机制,推进国有资本的合理流动,进一步缩小国有资本流动的领域和层次。推进国有企业集团上市,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管理,完善国有企业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分类监管和分类考核制度。 五年来,上海国有企业的开放和市场化得到全面有序推进,上海经营性国有资产证券化率从2007年的17.6%提高到2012年的35.2%。

标题:上海人大代表:应建立区级财政偿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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