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22字,读完约2分钟

新京报6月9日上午,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昨日,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证实了这一事件,并表示将为刘志军进行从轻辩护。刘志军曾经解释说,帮助丁羽心(丁淑淼)成为一个强大的企业,是为他的事业打下经济基础。一位联系过刘的律师说:“他让我让他活着。我不能保证。”

被指控非法收受数千万财产

4月10日,刘志军因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本报4月11日报道)。根据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的通知,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定钱列阳为刘志军的辩护律师。

据媒体报道,刘志军滥用职权主要是为民营企业家丁羽心谋取巨额非法利益。1997年至2010年,刘志军协助丁羽心运营中标铁路项目,投资高铁相关产业,获得铁路货车计划,亏损34亿元。丁羽心父子非法获利超过30亿元。

作为对刘志军帮助的回报,丁羽心花了4000多万元在刘志军的指导下“打捞”了原铁道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何宏达。

此外,刘志军还涉嫌收受南昌铁路局原局长邵力平等10人共计1482万元的贿赂;接受他人价值超过1334万元的贵重物品。

起诉书提到了四个“特殊的”

刘志军曾经解释说,他尽力帮助丁羽心把企业做大做强,就是把丁羽心的企业作为他仕途的经济基础,让丁羽心在他需要的时候到处跑,用钱铺路,花很多钱来满足他的私欲。

作为回报,丁羽心用金钱为刘志军开路,满足刘志军的权力欲和情欲。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志军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刑事责任。

刘志军仍然是一个迷信的人。为了“和平”,他长期在家烧香拜佛,并在办公室设立“垫脚石”。当一些项目开始和完成时,刘志军会要求“主人”选择黄道吉日。

标题:刘志军案明日开庭起诉书提4个特别 被曝长期烧香拜佛

地址:http://www.5xnr.com/teqxw/81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