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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康佳在论坛上表示,要正视我国税制中直接税比重偏低的问题,加快建立全面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房地产权属和交易税制,逐步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适时积极研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问题。

康佳说,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我国财税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和一系列成就,但仍面临突出矛盾和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务。

他认为,如果考虑加快财税改革,目前有三个关键问题是不能回避的,必须牢牢把握。首先,要在“扁平化”框架下加快分税制改革,构建地方税体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消除地方基层财政困难、巨额隐性负债和“土地财政”短期行为的制度性原因。在深化改革中,逐步达到财权与行政权相适应、财权与行政权相匹配的状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贾康:财税改革三大重点事项无可回避

对于社会上有人质疑的分税制改革,康佳说,国际经验和中国的实践都证明,分税制是市场经济所必需的,1994年中国财政分税制的配套改革方向是完全正确的。近年来,由于省以下分税制实施受阻,出现了一些问题。玩棋盘游戏,比如分享税收,是错误的地方。真正要解决的问题是把分税制从中央政府下放到省级及以下。这是为了通过促进市场经济的总体体制框架来服务于总体形势。

贾康:财税改革三大重点事项无可回避

第二,加快资源税及相关配套设施改革,缓解我国资源环境约束,促进节能降耗和可持续发展。康佳认为,中国经济发展日益受到资源环境“瓶颈”的制约,但经济发展方式仍明显具有粗放型特征。在节能降耗和模式转变方面取得的实质性进展远远不能令人满意。原因是基本能源产品和初级产品的价格关系和价格形成机制仍然严重扭曲

贾康:财税改革三大重点事项无可回避

他认为,新疆启动后,2011年底我国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从量入为出”的改革已延伸至全国,近期cpi下降和煤炭价格“双轨”自然融合,抓住机遇扩大改革的品种覆盖面,尤其是中国最大的能源——煤炭,这一改革应尽快实施。

第三,加快我国直接税制度建设,缓解收入分配领域的突出矛盾和负面影响,优化再分配机制和房地产调控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和共同繁荣。

康佳认为,有必要正视我国税制中直接税比重偏低的问题,充分利用空在税制改革中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的“可塑性”,加快建立全面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强化“过度累进”的调整机制。他认为,直接税制度建设复杂,既得利益者阻力明显,改革任务艰巨,但这是一项不可回避的制度建设任务,也是促进我国房地产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这是为了服务大局,缓解当前的人际关系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和长治久安。

标题:贾康:财税改革三大重点事项无可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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