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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昨日宣布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成品油价格调整周期从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取消国际市场石油平均价格波动4%的价格调整限额。我们为什么要做这样的调整?它将发挥什么积极作用?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成品油价格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跌了就跌,涨了就涨。但是,如果有两种情况,将不会进行调整或减少调整。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今后油价该调就调 两种情况可延迟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是在2008年底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期间建立的。价格机制整体运行相对平稳,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在运行过程中,成品油价格的形成机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价格调整周期长、价格调整的边界条件高以及如何适应形势的变化等,需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为此,我们对近年来现行价格机制的运行情况进行了深入总结和评价。我们在广泛听取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部分消费者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方案。”负责人说。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今后油价该调就调 两种情况可延迟

该负责人表示,调整和完善机制的主要内容是缩短价格调整周期,取消4%的价格调整幅度限制,调整所属油类。“具体来说,一是将成品油价格调整周期从目前的22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同时,定价方法从最初的22个工作日的移动平均价格改为10个工作日的平均价格。第二,取消了国际市场油价波动4%的价格调整限制。三是根据国内原油进口结构的变化,对所属油类进行了适当调整。”他说。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今后油价该调就调 两种情况可延迟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新机制的要求,成品油价格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跌了就跌,涨了就涨。但是,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将不会进行调整或减少调整。第一,当汽油和柴油的价格涨跌低于每吨50元时,价格调整幅度小于每升5美分。为了节约社会成本,零售价格暂不调整,在纳入下一次价格调整时会有所增加或抵消。二、当国内总体价格水平出现大幅上涨或出现重大紧急情况,国际市场油价短期内大幅上涨,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成品油价格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在报国务院批准后暂停、推迟或缩小价格调整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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