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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南昌航空公司空大学副校长刘志和最近因受贿被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法院认定,刘志和是南昌航空公司空理工学院副院长(南昌航空公司空大学的前身)、南昌航空公司空大学新校区建设总指挥/

数据显示,刘志和从1993年2月至2012年1月在这所大学工作,长期负责学校资产、基础设施和后勤保障。一审宣判后,刘志和在法庭上表示他不会上诉。

标题:南昌航空大学原副校长受贿逾262万元被判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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