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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2013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报告》和国智传媒发布会在北京举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就近期金融领域热议的“影子银行”问题发表了有针对性的讲话。在他看来,这不仅仅是一场概念上的争论,实际上涉及到如何看待金融体系改革的方向,以及如何看待2013年社会融资总量可能快速增长,而贷款增长可能仍然很弱的问题。这一概念的明确定义也有助于更清晰地把握整个不断变化的金融环境和政策。

巴曙松:“影子银行”是一种金融创新

以下是巴曙松讲话的摘要:

让我们看它很长时间。十年前,贷款占社会融资总额的90%以上。那时,我们可以通过银行贷款基本掌握社会融资的波动情况。近年来,这一比例开始下降,与社会融资的多元化相对应。2012年,这种多元化的变化非常突出。2012年初,贷款占社会融资总额的75%,但到12月份,这一比例迅速下降至仅45%,成为整个金融界非常关注的一个大问题。有人把融资多元化的快速扩张称为影子银行。

巴曙松:“影子银行”是一种金融创新

影子银行是在反思欧美金融危机时被广泛引用的一个词,被认为是引发欧美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导火索。如果是这样定义的话,我们应该清理多元化的融资渠道,这可能会威胁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当然,也有更积极的观点。这意味着不同的政策建议。

我主要想从三个方面来阐述我的观点。

首先,我们需要定义“影子银行”。在目前的金融市场发展水平下,如果将其定义得非常宽泛,很容易导致对金融创新活动的抑制。如果将除银行贷款以外的所有融资渠道都定义为影子银行,可能会导致社会融资收缩,这可能是对2012年下半年经济触底的金融冲击。目前,我们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大胆预测影子银行的规模将达到10万亿甚至40万亿,这甚至引起国际金融界对中国金融体系稳定性的担忧。

巴曙松:“影子银行”是一种金融创新

让我们回到一个基本的定义,什么是影子银行?

影子银行最早是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的执行董事在2007年提出的。由于它在欧美金融危机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美国,它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2011年4月,金融稳定委员会对“影子银行”做出了严格定义。影子银行是一种信用中介体系,它独立于银行监管体系,可能导致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目前,范围应该不大。信托公司通常被视为“影子银行”的主导力量,拥有严格的净资本限制和监管。信托公司不能有直接负债或杠杆放大。很难说它们是“影子银行”。监管机构也与欧美机构进行了沟通。事实上,美国对信托业务的监管与中国现有净资本的监管是一样的,不属于影子银行。我们现在要求信托公司的净资本与风险资本的比率必须大于100%。

巴曙松:“影子银行”是一种金融创新

我们仍然有一个普遍的误解,就是银行正常的表内和表外业务被简单地分为“影子银行”和“非影子银行”。事实上,银行正常的表外业务也受到金融监管的制约。即使按照巴塞尔监管协议的框架要求,也要计算风险权重,但表外业务转换为表内业务时,只有一个转换系数。我们考虑了信托,也考虑了银行正常的表外业务,这就夸大了“影子银行”的范围。

巴曙松:“影子银行”是一种金融创新

严格来说,中国的一些地区具有“影子银行”的特征,例如,这部分小额信贷和pe投资基金,规模约为2或3万亿元。与整个金融业的总资产相比,它只占很小的比例。因此,目前影子银行的定义范围不应太大。

这一定义直接影响我们对宏观政策,尤其是金融政策紧缩程度的判断。

其次,这些机构或产品中的绝大多数(目前被定义为影子银行)已经被纳入正式的监管体系,它们不具备导致系统性风险的两个因素,即高杠杆和不匹配的到期日。我国金融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就是实施跨期风险分配。期限错配差距过大,直接影响流动性风险。

具体来说,目前我行的理财产品已经纳入监管部门现有的监管统计中。各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的运营情况需要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理财产品的详细情况需要向央行报送,纳入社会融资总额。具体而言,2005年实施的《商业银行个人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2012年实施的《商业银行金融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基本上将金融产品纳入监管体系。

巴曙松:“影子银行”是一种金融创新

监管当局对信托公司实施了要求,包括准入和资本监管,这使得信托公司在扩大净资本方面面临严重限制。用银监会一位领导的话来说,这意味着主要的融资功能由银行的贷款业务承担,一些实体经济只有在未得到满足的需求得到满足时才会转向理财产品。现有理财产品的杠杆率也没有欧美影子银行的40倍,甚至70至80倍。合规理财产品的资金池应单独管理并充分披露,使每只基金都有相应的资产。

巴曙松:“影子银行”是一种金融创新

目前,该行三个月理财产品的预期年收益率约为4.6%,比六个月的短期贷款利率5.6%低约一个百分点。人们通常不会说所有的理财产品都追求高风险,但实际上它们仍在合理的范围内。而同期政府债券的收益率约为2.7%-2.9%。根据市场估计,不到10%的理财产品收益率高于5%。

因此,这种风险情况与基金公司管理的固定收益产品大致相似,就资本投资而言,90%以上的资产在5年内。这种期限错配大致相当于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不存在典型的短期资金长期错配。

就规模而言,信托公司的整体规模相对较小。截至2012年下半年,中国66家信托公司的总资产约占银行业总资产的5.2%。在欧洲和美国,受监管的美国银行的资产规模几乎是不受监管的影子银行的1:1,只有5.2%的受监管部分被怀疑像影子银行。从资本利用的角度来看,它主要流向实体经济,从风险传导的角度来看,有相关的隔离措施。

巴曙松:“影子银行”是一种金融创新

第三,在中国目前的环境下,我们所谓的“影子银行”制度是融资多元化过程中的表现。如果我们回到最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实际上,这种宏观金融结构包含着更大的风险,多元化融资实际上提高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其中,主要驱动力是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受到各种监管因素的影响,需要通过创新方式来满足。

2008年和2009年开始的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加上地方政府项目,应该超过10万亿元。在信贷快速收缩的过程中,这些项目没有得到正规银行系统的支持,因此它们面临两种选择。一是成为未完成的项目,这可能对实体经济和银行产生更大的影响。二是信贷以外的其他融资渠道可以满足这部分资金的需求。

因此,我们应该更多地引导这部分金融产品。具体来说,这部分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利率市场化的预演。在存贷款利率可控的情况下,理财产品创新设计发行利率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理财产品,实际上为商业银行提供了一个在不完全放开利率环境的情况下,通过逐步学习产品定价、提高定价能力来积累经验的过程。如果这些产品现在不能开发,商业银行将面临一个非常重大的影响,只要利率在未来放开。

巴曙松:“影子银行”是一种金融创新

因此,“影子银行”本质上是一种金融创新,我们应该避免简单地使用“影子银行”的概念,从服务实体经济、促进非传统银行业务健康发展的角度来规范和引导这些金融创新。有必要对非传统银行业务分类进行监管,不要将其过分妖魔化。只要抓住一个关键,整个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即严格控制银行资金流入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机构,帮助它们扩大杠杆。只要龙头总量得到控制,就能为市场预留足够的创新空空间,这对提高金融市场活力和下一步宏观经济的稳步复苏具有积极意义。

巴曙松:“影子银行”是一种金融创新

(本报记者马根据的现场讲话整理整理,并作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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