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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土耳其对外贸易署发布第26158-2006/9号公告,宣布对该汽车反倾销案(第25918-2005/21号案件)的最终裁决(上述37.5瓦,土耳其海关编码8501.20.90.00.00)。公告发现,中国出口的涉案产品已被倾销,并对土耳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决定对本案涉及的从中国进口的产品征收每件1美元的反倾销税,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中国企业应诉没有得到市场经济地位的待遇。请访问rega.tr了解最终判决的全文。

标题:土耳其对汽车反倾销案最终裁定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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