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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上午,一名警察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值班。据悉,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将于当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新华社记者宫磊照片

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进行了一审。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被告人:1986年至2011年,被告人刘志军利用职务便利,担任郑州铁路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沈阳铁路局局长、原铁道部(以下简称铁道部)局长。首席运输调度员、副部长和部长的职位很方便,包括邵力平和丁羽心在内的11人在职位提升、工程承包和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方面提供了帮助。刘志军在担任铁道部部长期间,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协助丁羽心及其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取得铁路货运计划,取得经营动车组列车项目公司的股权,中标铁路建设项目,解决企业资金运行困难。 这使得丁羽心及其亲属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给公共财产和国家及人民的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失。 刘志军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开庭

在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刘志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刘志军的亲属、媒体记者、NPC代表、CPPCC委员和近50名各界人士出席了庭审。

法院宣布此案将在选举的基础上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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