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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康佳18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独家采访时表示,今年扩大房产税试点城市的可能性更大;存量房房产税也是改革的方向,但应该只对高端住房征税。

一年内试点扩大或实现

中国证券报:房产税何时应该正式扩大?

康佳:可以肯定的是,有关部门一直在做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的工作,但去年没有实际行动。我认为今年房产税试点城市实现扩张的可能性要大得多。此外,房产税改革是当前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尽快推进房产税改革符合改革的内在逻辑。特别是,第三次全体会议预计将在年底前举行。考虑到我国房地产业的重要性,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仍然需要监管等因素,引入科学合理的房地产税收征管方案迫在眉睫。当然,这需要与其他系统构建一起引入。

贾康:房产税试点扩围 房价不会应声而落

《中国证券报》:您如何看待各地房产税试点的异同?

康佳:科学合理的方案需要从上到下,经过多轮讨论,在不同的地方允许不同的试点方案。至于物业税的具体征收标准,我们必须考虑公众的利益,包括那些先富起来的人、中等收入群体和其他群体,使他们普遍认同这一制度建设。在重庆试点中,“花园洋房”,即独立别墅,被纳入征税范围,但180平方米的“起点”已经划定。如果花园洋房少于180平方米,仍然没有必要缴税。我认为这次经历值得关注。

贾康:房产税试点扩围 房价不会应声而落

中国证券报:哪类城市更适合开展房产税试点?与之前在重庆和上海的试点项目相比,新方案将有哪些改进?

康佳:上海是沿海的“一线城市”,而重庆是西部的大都市。未来将增加更多试点城市,其他有代表性的区域性城市也不会被排除在外。

从上海和重庆的试点结果来看,房产税无疑带来了资源配置的优化效应。今后,其他城市的方案必须综合各种相关因素,因地制宜,尽量灵活切入,以免一开始给当地带来太大冲击。在税收改革的第一年和第二年,必须首先建立框架。在这一框架下,地方政府的财政潜力应该逐步发挥出来,这需要从长期发展的角度来看待。此外,鉴于部分业主被动逃税,税务机关难以征税的现象,可考虑在两年后向社会公布:如果业主不到场交税,他可以没收财产。

贾康:房产税试点扩围 房价不会应声而落

第一套房应该免除财产税

中国证券报:未来会对存量房屋征收房产税吗?

康佳:对存量房屋征收房产税也是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但必须对高端房屋征收。我建议不要对第一套房征税。财产税制度必须坚持调节高端收入的原则,不应照搬美国的征收模式,而应借鉴日本,将第一套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一定标准的人纳入免税范围。此外,对于第二套,收集标准也可以适度降低。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税率应该不同,这导致社会购买小型商品房。

贾康:房产税试点扩围 房价不会应声而落

《中国证券报》:房产税试点应解决哪些问题?它将如何影响房地产市场?

康佳:一方面,中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时期,短期内很难从根本上改变热点城市和中心城市紧张的住房供需格局。因此,抑制投机性购房,合理引导住房投资和持有行为,是房地产监管的重要内容。房地产调控应加强制度建设,深化税制改革,更好地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体现“标本兼治”的高标准。

另一方面,房产税是地方政府筹集资金的内在动力,这将推动地方政府尽最大努力优化地方投资环境,提高地方公共服务水平。这使得辖区内的房地产进入升值轨道,税基每隔几年就要重新评估一次,使房地产税以其合理的功能成为地方政府“内部联系”的支柱性财政来源。

因此,在中国实施房产税改革将产生四个值得肯定的积极效果:第一,提高直接税在中国的比重,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痛苦。二是在地方层面提供支柱税种,解决中国地方税收体系尚未形成的问题。三是督促已实施的《房地产调控新政》体现其应有的“治本”标准。四是优化收入和财产再分配,遏制“两极分化”。

当然,随着房产税试点的扩大,房价不会下跌。目前,中国的城市化水平实际上只有40%以上,将来还会一直上升到70%-80%,这样房价才能相对稳定。然而,在房地产所有权中开征房产税会对房地产供求双方形成税收约束,即基于经济利益调节的法律机制,可以促进房地产投机的收敛,有利于提高住房市场中小户型的需求比例,也可以降低竣工房屋的空购买率,激活租赁市场,提高社会房地产资源配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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