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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最新一期《学习时报》独家专访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张茂,谈加快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张茂说,在工商登记之前,有231项企业登记前行政许可。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目的是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的创新活力,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更好地促进市场主体的稳定健康发展。

张茅:加快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张茂说,工商登记制度是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的一项基本制度。中国工商登记制度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在培育市场主体、保障交易安全和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现行工商登记制度的弊端日益明显,如政府管制过度、行政审批过度、市场准入条件过高等。据统计,工商登记前,登记前行政许可项目多达231个,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准入门槛,抑制了投资活力。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目的是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的创新活力,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更好地促进市场主体的稳定健康发展。

张茅:加快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张茂说,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规划的要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主要涉及三个方面。首先,将“先许可后许可”更改为“先许可后许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取得预许可的事项,但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除外。,它不再执行。主管部门审批和工商重新登记制度,市场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凭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二是将注册资本实收登记制改为认购登记制。第三,放宽工商登记的其他条件。

张茅:加快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张茂说,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三个原则。一是方便高效,即在设计系统时,准入条件适当,准入程序简单,准入成本低,以方便当事人申请,提高登记效率,实现便捷高效。二是规范统一,即进一步明确工商登记的对象,实行统一的登记程序、登记要求和基本相当的登记项目。不同的市场主体可以有不同的成立条件,但注册程序和项目应基本统一。三是改革市场主体的准入条件、注册服务方式和行政审批制度,从制度和机制层面最大限度地放松投资主体,释放投资和创业活力。同时,要明确部门职责,提高监管效率,实现部门间信息的实时传递和对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形成“一地违法,处处制约”的严格管理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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