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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总经理谢庚16日表示,此前颁布的“新三板”相关业务规则中,已经设定了五条“底线”:合法存在、业务清晰、合规经营、所有权清晰、保荐经纪人推荐。目前,股份转让公司正在努力将其细化为一条条清晰的标准线,而不是原则性的规定。

谢庚是在出席由武汉东湖高新区主办的全国股份转让制度解释及拟上市企业培训工作会议(600133)时作上述表示的。

谢庚指出,国有股转让制度的流动性问题应从股权分配、股权锁定、投资者准入和交易制度四个方面解决。

谢庚表示,在选择“新三板”企业时,应优先选择那些已经发展到从内源融资向外源融资过渡、引进外部股东阶段的企业。在系统设计方面,我们应该尽可能的对共享锁做宽松的安排;在投资者准入方面,应该实现多样化。除了一般法人机构、非法人经济组织(合伙企业)和合格的自然人之外,还应引入各种金融产品。交易模式采用协议转让、开盘和收盘定价以及做市商的方式。经纪人每天双向报价,形成连续的价格曲线。

谢庚:正逐条细化新三板准入规则

谢庚指出,定向发行的功能应该加强。未来“新三板”公司的融资和上市可以同时进行,既可以满足企业的阶段性融资需求,又有助于解决股票的流动性问题。

在融资方面,谢庚表示,定向增发应坚持“量小、快、需”的原则。根据实际需求,不存在过度融资,也不存在两次融资之间的时间间隔。

标题:谢庚:正逐条细化新三板准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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