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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第二期货部副主任冯波在周六举行的第七届中国期货分析师论坛上表示,积极全面的业务创新是期货行业战略转型的必然要求,中国证监会支持行业创新的力度逐年加大。如2011年推出期货投资咨询管理业务,2012年推出期货资产管理业务,2013年推出期货公司现货子公司业务。据他介绍,目前,中国证监会正在积极研究和推进海外期货业务,相关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下一步是出台外资参股管理办法,允许合格境外机构参与期货公司。他强调,当前中国经济发展为期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机遇和强大的推动力,未来五到十年也将是中国期货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在上述论坛的小组圆桌讨论期间,四家国内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负责人还介绍了各自市场的一些创新性制度设计和前瞻性研究,包括即将推出的金银期货夜间交易和期权交易的新趋势。 上海期货交易所(Shanghai Futures Exchange)副总经理党建表示,在介绍推出金银期货夜市交易的时机时,“从交易所的角度来看,各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不过,考虑到软件厂商和期货公司的准备情况,“将在一年内选择一个更合适的时期”推出这两个“规模相对适中的品种”的“持续交易”。从事商品期权研究十多年的郑州商品交易所副总经理吴克礼表示,从基础期货的操作、期权合约规则和技术体系的准备、教育的普及三个方面来看,推出期权的条件越来越成熟。现在,交易所也在征求市场的一些意见,进行内部模拟,并在适当的时候向行业和社会开放模拟交易。他还透露,交易所已向监管机构申请成立独立的清算公司,并正在研究评估场外交易市场的结算风险。 刚刚推出套利交易管理方法的大连商品交易所副总经理朱介绍说,套利交易在该交易所已经做了很多年了。今年我们应该做的是给套利订单提供优惠保证金,并在期货合约接近交割时降低保证金增加的梯度。交易所正在做的事情还包括套利、对冲头寸的保证金豁免,以及研究如何让其他非常严格的保证金制度变得灵活。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监管人吴认为,高频交易应该是金融衍生品的基本交易工具,但这也与公司化后海外交易所的利润冲动有关。此外,他表示,为了促进期权交易,引入做市商制度是交易所的一致意见,特别是指数期权产品问世后,做市商制度非常必要。有一个专业团队也需要是一个场外产品创新期货公司,他个人认为是一个理想的做市商。然而,如何克服传统的瓶颈,即现有的期货管理条例规定,期货公司不得自行经营可能也是一个问题。

标题:冯博:期货境外业务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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