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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事实后,强奸女孩的主管受到了法律的监视和严厉惩罚

3月25日,广西省桂林市有关负责人对公安局长涉嫌强奸幼女一案作出回应,称公安机关已对涉嫌犯罪的公安局长陆某采取了强制监视居住措施,公安专案组已开始对该案进行审查,查明事实后,将依法严惩。

13岁的梅文(化名)是泉州县一个乡镇的初中女生,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强行带到县城,并以“开水烫脸”和“沉入湘江”的方式威胁要见顾客。涉嫌性侵一名年轻女孩的警察局长陆某被拘留,但检方因证据不足拒绝逮捕她。

媒体曝光这一事件后,广西公安厅24日召开专门会议,表示将对此案进行严格调查。目前,桂林警方专案组已经开始对此案进行审查,并表示在查明事实后,将依法严惩。

标题:涉强奸少女所长被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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