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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媒体中心多功能厅举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部长李、、副部长窦、就“保障基本民生、发展社会服务”等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图为民政部副部长窦回答记者提问。新华网/中国政府网陈景超照片

人民网北京3月13日电(人民网前报道组)今天上午10点,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媒体中心多功能厅举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部长李、副部长、窦就“保障基本民生、发展社会服务”等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中国社会新闻和中国新闻网的记者问:我有一个关于最低生活保障的问题。目前,中国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全面覆盖城乡,惠及7400多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但是,我们也看到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关系保险”、“人身保险”、“乘车保险”和“欺诈保险”。我们将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民政部部长李回答说,近年来,针对一些地方在实践中存在的“关系保险”、“人身保险”、“乘车保险”、“冒领保险”等问题,民政部会同农业部、财政部等部门对低保资金的使用、低保资金的核实以及低保管理服务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国务院于去年9月被要求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最低生活保障的意见》。根据这一意见,民政部制定并发布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办法(试行)》,进一步解决了“错保”、“关系保险”问题。

李立国:采取入户调查等措施防止错保骗保等问题

李说,根据国务院文件和民政部制定的办法,我们主要有防止漏洞、加强管理服务等措施。首先,低收入家庭可以直接向城镇和街道申请低收入居住。申请人收到申请后,应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民主评议。城乡社区和村民委员会也应协助调查和民主评议。二是县级民政部门要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入户调查,并在政务大厅和调查对象所在社区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监督。这两项措施应该说是关键的基础工作。三是建立和畅通反映和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反映和投诉,及时查处。第四,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的近亲属应当实行备案制度,并分别进行审查,防止制度和运行中出现“人身保护”和“关系保护”。第五,从2009年开始,试点项目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建立申请救助家庭的财务状况核查机制,将申请低保家庭的收入和财产信息报送车辆、证券、储蓄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比对后对低保对象进行审批。将现代信息手段与入户调查、邻里核实等传统手段相结合,我们有信心加强和改善低保管理。

标题:李立国:采取入户调查等措施防止错保骗保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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