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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二中全会的工作报告中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不准徇私舞弊,不准逐案处理人事案件,不准在工作中走漏风声。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王岐山指出,信任不能取代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完善岗位责任制,加大干部轮换、交流和培训力度,完善回避和保密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提高绩效监督能力。

王岐山:纪检监察干部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

王岐山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不得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的言论,不得超越职权批准、督促和干涉有关单位办案;他们不得谋取私利或逐案处理人间案件;他们不能让风泄露或泄露他们工作中的秘密。对不适合纪检监察的要坚决清除,对违反纪律和法律的要严肃查处,树立忠诚可靠、为人民服务、廉洁公正的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王岐山:纪检监察干部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

王岐山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各级党委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肩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要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反腐败工作。那些不负责任和不重视重大违反纪律和法律的人应该被追究责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党委统一领导、党政联合管理、纪委组织协调、部门负责、群众支持参与,形成全党全社会推进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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