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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在家乡说普通话的人感到受到了侮辱,于是踢了踢他的家乡

俗话说,“祸从口出”,因为不满意家乡的普通话水平,农民工陈明(化名)被羞辱,被踢了家乡的命根子。经司法部门调解,陈明最近赔偿对方8.5万元。

事件流程:

2013年1月的一个晚上,农民工陈明和他的朋友去了三灶的一家酒店。当阿良遇到在酒店工作的阿良时,他立即用普通话热情地问候了陈明。然而,陈明对此怀恨在心,认为每个人都是老乡,所以他应该说家乡话,但要说普通话。阿良瞧不起自己。此外,他当时喝了很多酒,愤怒地踢向阿良,正好正中对方的阴茎。

受害者阿良痛得当场晕倒,并被送往医院治疗。陈明因这起事件被警方拘留。经过一个多月的住院治疗,阿良的恢复并不理想,她不能过正常的夫妻生活,夫妻之间也有摩擦。阿良认为自己已经成了一个跛子,而罪魁祸首是陈明,所以他提出了10多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经过调解,双方最近达成协议,除已支付的治疗费用外,陈明将一次性赔偿阿良各项费用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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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嫉妒老乡说普通话男子感觉受侮辱踢伤老乡命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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