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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名13岁的女孩因同学长得比自己漂亮而恨他们,她杀死了朋友并肢解了自己的身体。一个13岁以下的女孩仍在读小学六年级,她怨恨她的同学比她漂亮,在家里杀了她,砍掉她的头和胳膊,把它们放在一个袋子里。近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告父母赔偿原告各种费用10.8万元。从小就如此残忍让网民感到害怕,仅仅因为他们讨厌自己的同学比自己漂亮就杀人和肢解他们。

嫉恨同学比自己漂亮 广西13岁少女残杀好友并碎尸

我讨厌我的同学比我漂亮。广西一名13岁女孩杀死她的朋友,并打破她的身体(网络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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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嫉恨同学比自己漂亮 广西13岁少女残杀好友并碎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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