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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投资经理被判处两年222万英镑的罚款,并因非法收入被追回

杨冰清,30岁,前中国国际金融公司基金管理部投资经理,利用未披露的信息进行股票交易,非法获利222万元。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罪判处他两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22万元。

杨冰清是一名拥有5年证券行业经验的研究生。法院认定,2009年至2011年6月,杨冰清担任CICC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期间,负责管理五个企业年金理财账户的投资。他利用职务便利CICC年金账户集团投资神天马a(000050)、广州朗其(000523)、万家乐(000533)等92只股票,并于2011年6月以陈某杨冰清的名义离开CICC,开立并实际控制个人证券。2012年5月4日,他被公安部证券犯罪调查局第一分局刑事拘留。

中金投资经理靠内幕信息炒股 赚222万被判刑2年

在审判中,杨冰清自愿认罪。杨冰清承认他曾经用他叔叔的账户操作股票。在他成为投资经理后,他的父亲要求他开立另一个账户,因为他亲戚的账户很容易被证监会发现。之后,他以陈某的身份开了一个账户。账户里的钱是他自己的工资和朋友的贷款。当警察找到他时,他们主动解释了股票账户。“我去了看守所之后才意识到自己错了。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再也不会做这样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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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冰清的辩护律师认为,杨冰清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态度良好地认罪并表示悔罪,这是一个应当从轻量刑的法律案件。建议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

法院认为,杨冰清作为一家金融机构的员工,利用因其职务获得的内幕信息以外的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情节严重,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犯罪。既然杨冰清能如实坦白自己的罪行,并在法庭上主动认罪,他就能被从轻处罚。

杨冰清被判处两年监禁,罚款222万元。他继续追回非法所得222万元并将其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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