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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建议是建议为家庭教育费用设立税前扣除。”全国政协委员、经济界人士郭广昌表示,希望国家对纳税家庭的教育支出实行免税政策,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增加收入,间接提高教育支出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

复星集团现任董事长郭广昌在《建立家庭教育支出税收抵免》的提案中指出,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教育投资水平的重要指标。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0美元时,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下限为4.07%-4.25%。

他认为,目前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超过5000美元,但在2012年,教育投资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为了进一步提高整体教育水平和国家竞争力,我国今后将进一步提高教育经费的支出比例,减税免税也是财政支出的一种重要形式。

郭广昌说,在传统意义上,国家层面的教育支出是国家财政收入的再分配,需要经过税收征管和分配两个环节,而教育支出直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减少了分配环节,降低了行政成本。

郭广昌指出,中国目前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是每月3500元。根据设定个人所得税的原则,这3500元用作维持居民基本生活的费用,不考虑纳税人的婚姻、家庭、子女负担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他说,在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个人所得税的扣除可以由纳税人扣除。扣除一定比例的教育、医疗、交通、利息等费用。税前年度实际发生的费用。同时,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家庭结构、婚姻状况和供养人口等因素,实行差别化扣除政策。

国务院《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郭广昌建议,根据中国国情,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采取综合扣除和分项扣除相结合的方式,在每月扣除3500元的基础上增加个人教育经费的扣除安排。

他还表示,在实践中,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扣除标准,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一方面,这考虑到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并确保相对公平。另一方面,这也为今后扣除个人所得税费用的地区差异奠定了基础。”(结束)

标题:政协委员郭广昌呼吁为纳税家庭教育支出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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