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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最近表示,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必须加快监管转型。监管机构应淡出行业管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将金融消费者保护作为银行业的重要监管目标。 尚福林昨日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署名文章,称当消费者与银行之间的纠纷难以调解时,监管机构应主动调解纠纷;在这个过程中,监管者应该把他们的位置放在正确的地方,应该是维护行业规则的裁判,而不是保护银行业利益的保护伞。 尚福林在《将金融消费者保护作为银行业监管的重要目标》一文中指出,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在一定程度上是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必然要求。 过去,中国金融发展滞后,金融产品结构单一,消费者与银行关系简单,银行经营效率低下,银行风险是监管者面临的主要矛盾,而消费者保护问题并不突出。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和金融的快速发展,金融产品已经从单一的存取款转向支付、金融管理、融资和投资,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截至2012年9月底,中国共有40.8万亿元的个人存款和2.8亿张信用卡。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一些金融产品高度专业化,消费者不了解其产品设计、收入模式和风险水平,在合同确定和产品销售方面处于不利地位,金融消费者保护问题开始突出。”汤福林说道。 去年11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旨在全面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敦促银行公平对待消费者。尚福林表示,银监会将借此机会把金融消费者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监管目标,并将其放在突出位置。 具体而言,在产品和服务设计审批过程中,应纳入消费者保护的相关条款,并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容作为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以加强对销售环节的合规监管。 尚福林表示,针对理财产品营销过程中存在的片面夸大利润、忽视风险预警、诱导消费者盲目购买理财产品、银行与客户责任不清等问题。,银行理财应回归代理业务的本质,以促进理财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

标题:尚福林:把金融消费者保护作为银行业重要监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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