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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尔萨东裁员风波: 2004年3月,世界500强之一的梅尔萨东( msd )企业解雇了20多名中国分区副总裁和医药代表。 理由是“假以学术宣传的名义结算娱乐费” □喜讯: 2004年4月6日,喜讯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报告文件,指出了中国区总裁夙道协、最高运输官关硬、财务主管和市场部管理者解除职务的理由。 因为他们会为合作者提供回扣。 □德普件: 2005年5月,据美国司法部报告,天津德普企业在1991年至2002年期间向中国实验室员工和国有医院医生赠送了162.3万美元的现金,以换取这些医疗机构购买了dpc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德普企业从中获利200万美元 □谢瑞麟事件: 2005年4月22日,香港珠宝商谢瑞麟父子涉嫌为旅行社员工提供非法回扣,作为安排内地旅行团到该店参观购物的报酬,被香港廉政公署逮捕 □美国和香港地区的反商业贿赂经验 【关注】“深奥”“喜讯”“立邦漆”等事件暴露了商业贿赂对中国经济肌肉的侵蚀越来越深。 中央政府发出的一系列信号表明,管理商业贿赂的行动在中国掀起暴风雨 [评论] 召开了全国卫生系统管理医药采购销售行业商业贿赂专家会议,会议对全国卫生系统开展管理医药采购销售行业商业贿赂专家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卫生部部长在讲话中指出医药购销行业商业贿赂的形式多样,危害严重 [全文][评论] 商业贿赂是经营者为了销售或购买商品而使用财产或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的特点有三个。 (1)主体是经营者,将贿赂赌在对方的单位或个人上。 (二)目的是销售商品,购买商品,达到商业目的,通过贿赂手段获得比其他经营者更好的竞争地位 (三)手段有财产手段和其他手段两种 刑法修正案(6)草案第163条规定:企业、公司或其他机构的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产或非法领取他人财产,为他人获利,金额大的,处5年以下徒刑或拘役。 金额巨大的,可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企业、公司或者其他机构的职工,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方便,违反国家规定,收取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修正案(6)草案第164条规定:为获得非法利益,给予企业、公司或其他机构的员工财产,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巨大金额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标题:【财讯】中国反商业贿赂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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